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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王镇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来源:科文学院 发布时间:2019-03-15 浏览次数:3094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科文发〔2017〕35号),17Z财管1班王镇同学违反了“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和“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相关规定。经院学生事务部核查、教学事务部审核,并报请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办执字〔2019〕6-2号),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四)款和第(五)款之规定,拟对王镇同学作退学处理。

该生如对本处理意见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5个工作日之内向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教学事务部提出书面申诉。公示期满无异议,学院将发文取消其本科生的学籍,并作退学处理。

联系人:高培娟    联系电话:0516-80270223

邮箱:8619071@qq.com

特此公示。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教学事务部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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