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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指南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31 浏览次数:1226

主要办理事项

1.各省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资助审核用章

2.高等学校学费补偿证明用章

3.办理勤工助学

4.办理临时困难补助

办事流程

1.各省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资助审核用章

学生在持班主任(辅导员)签字的申请表到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困难生身份,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用章。

2.高等学校学费补偿证明用章

学生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学费证明》到人事财务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到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用章。

3.办理勤工助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用工单位岗位需求及数量。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经济困难学生岗位报名及调配,择优推荐给用工单位。

4.办理临时困难补助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经济特困学生救助管理办法(试行)》,二级学院提交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临时补助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学生工作部提交临时补助请示,并上报学院审批。

经办人:戚老师

办公地点:行政楼132

电话:6816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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