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苏师大委[2012]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评选七一表彰和创先争优专项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党委分配我院推荐名额:
1. 七一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教工优秀共产党员4名;学生优秀共产党员1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人选不交叉)。
2.创先争优专项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可以是二级党组织,也可以是党支部)1个;教工党员先进个人1名;学生党员先进个人5名。
二.我院评选安排:
1.各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推荐七一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创先争优专项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 1个。
2.各教工党支部推荐教工优秀党员4名(本支部不超过2名),推荐教工党员创先争优先进个人2名(本支部不超过1名)。
3. 各学生党支部推荐教工优秀党员4名(学务系统不超过2名),推荐教工党员创先争优先进个人2名(学务系统不超过1名);推荐本支部学生优秀党员:中文系、传媒系各4名,社工系、管理系、经济系、机电系各3名,其余4个系各2名;推荐学生党员创先争优先进个人2名(本支部不超过1名)。
三.注意事项:
1.被评选教工党员的党龄应在1年以上;被评选学生党员须为正式党员。
2.自荐支部和本支部推荐个人,需填写表格(文件附件)和800字左右事迹。
3.各支部于
院党委拟于
科文学院党委
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