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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科文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10 浏览次数:7370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工作已经到了关键时期,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文件精神及徐州市委市政府、江苏师范大学最新工作要求,按照“以生为本、务实求效,依托平台、网授为主”十六字方针,现将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原则

疫情防控期间,为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学院决定从217日起采用线上授课和线上学习的形式执行原定教学计划。原则如下:

(一)延期不误教学。返校开学时间需根据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确定,但学院将于217日起按照原定教学计划和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实施方案开展教学活动,完成教学任务。

(二)线上线下结合。各项教学活动均尽可能转化为线上活动(包括在线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原则上做到全覆盖,即覆盖到学期教学计划的每一门课程,通知到所有课程的每一位师生。加强线上线下教学活动的辅导、管理和学习考核。

(三)质量实质等效。积极选用线上优质课程,增加学生自主学习时间,强化教师在线学习过程辅导和多元考核评价要求,与课程平台建立教学质量保障联动机制。

二、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资源保障

(一)延期开学期间,学院将提前开放网络公共选修课程供各位同学修读。开放时间为217日。

(二)鼓励教师利用已建成的在线课程资源,或选用中国大学MOOC、学银在线、学堂在线等平台的课程资源开展网络教学。网络课程资源的获取详见附件1

(三)对于非在线课程,教师须选择超星学习通或学堂在线雨课堂等在线学习客户端、App,实现直播授课(硬件条件需具备电脑、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教师应于210日起开始网络课程建设,须提前一周完成下周的课程建课和备课。各类课程平台在线教学服务方案信息详见附件2

(四)除线上学习外,教学事务部还建议各位同学在假期延长期间加强阅读,强烈推荐“教育部推荐大学生必读书目100本”,目录详见附件3

(五)延期开学期间,各二级学院应制订本单位的网络教学工作预案,经院长审核签字后于214日前将电子文档报教学事务部备案。

(六)疫情结束后,教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逐步过渡到原教学模式或继续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

三、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教学计划的实施和调整。并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引导开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择优选择适合的线上教学模式,加强线上教学的监控和线上课堂的纪律要求,保证线上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教学事务部将不定期对各学院网络教学工作进行抽查。

(二)各二级学院应于210日前以课程为单位组织开展摸排工作,摸排学期课程网络资源情况,主要包括现有网络资源、拟采取的网络教学方式、授课教师名单等,并将摸排结果电子文档于210日前报教学事务部。

(三)各二级学院应于214日前做好学生课程安排的通知工作(特别是跨院授课课程),告知学生开课时间和在线学习要求,要求学生提前进行课前网上上课培训,公布学院联系人,确保学生问题得到及时解答,正常开课。

四、其他教学安排

(一)教学周安排。学期教学周的安排视疫情防控工作决定是否顺延。

(二)补缓考工作。根据学院具体的开学日期相应顺延,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三)课程重修工作。推迟至正式开学后的第3周进行,不再集中安排跟班重修,学生采取线上自学重修方式进行学习,重修考试暂定在第11周举行。

(四)转专业工作。鉴于学生转专业统一考试已经组织完成,经审核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在开学后第1周正常转入新专业学习。

(五)实践教学工作。专业实习、专业见习等实践教学活动一律暂停,具体安排待学院进一步通知。专业实验(含课程内实验)、实训课程正式开学后重新排定,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六)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原定时间执行,原定线下指导工作在延期开学期间通过微信、QQ、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工作仍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其他未尽事宜等待学院进一步通知。


附件1:网络课程资源清单

附件2:各类课程平台在线教学服务方案信息

附件3:教育部推荐大学生必读书目100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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