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秋季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经缓考、补考或重修后,课程考核仍不合格者;
2.课程考核已合格,拟通过重修提高课程成绩者;
3.因课程成绩原因,拟申请结业换毕业或拟申请补授学位的2025届及2026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10月9日9:00-10月14日17:00,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重修机会。(教务系统外网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7:00)
三、重修课程范围
本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
四、报名方式
本次重修报名遵循自愿原则,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在籍学生(不及格重修)
学生登录科文学院综合教务管理系统(http://222.187.129.200:51234/jsxsd/),依次点击“成绩管理”“重修报名选课”,选定需要重修的课程提交报名;报名成功后,再点击“选课”,选择相应班级跟班上课。未在系统中完成跟班选课的,平时成绩无法录入,将影响期末考核成绩。
2.在籍学生(已及格重修)与非在籍学生重修
学生本人联系所在学院,确认所需重修课程且本学期确定开课后,填写电子报名表(附件1);各学院汇总后于10月12日上午11:00前报至崇德楼155室。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名。重修缴费工作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缴费标准为150元/学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能参加课程重修学习及重修考试。
2.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或专业停招,部分课程信息发生变动的,学生在跟班选课时,可通过“课程替代”功能进行选课;对于不再开设的课程,由二级学院指定相近课程作为重修替代课程。
3.为保证学习质量,学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酌情选择重修课程门数。学生申请重修后,无故不参加重修考试,按“缺考”处理,不得缓考和补考。
4.重修报名、选课成功后,跟班学生需按系统生成的个人课表按时上课。若有变动,需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重修课程选课更改申请表》(附件2),提交至开课单位审核。重修考试原则上跟随当学期课程开设班级进行。若修读课程确因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实习实训不在校等特殊原因无法到课的,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课程免听申请表》(附件3),经所在二级学院和开课单位审核,教学事务部备案后,可申请课程免听。
5.各二级学院需高度重视,督促相关学生(尤其是应届毕业生、拟申请结业换毕业及拟申请学位补授的往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报名,避免发生漏报、错报等现象,并做好报名资格审核以及相关课程重修落实等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事务部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516-68161056。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重修课程选课更改申请表.docx
教学事务部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