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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文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04 浏览次数:11857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课程考核成绩尚未合格或对已及格课程成绩不满意的在校学生。

2.因课程成绩原因,拟申请结业换毕业或拟申请补授学位的2021届及2022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4412:00-41024:00,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重修机会。

三、重修课程范围

本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

四、报名方式

本次重修报名遵循自愿原则、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申请学生需登录科文学院综合教务管理系统(http://222.187.129.200:51234/jsxsd/),点击“成绩管理”、“重修报名选课”,选定需要申请重修的课程进行报名,往届生和课程考核成绩已及格但对成绩不满意的在校学生可以自行增加所需重修课程进行报名。

2.报名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于413日到教学事务部行政楼155办公室领取重修报名信息核对单,组织学生核对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同时提醒学生及时缴纳重修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能参加课程重修学习及重修考试。

五、有关说明

1.本次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名,务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通知工作。

2.为保证学习质量,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酌情选择重修课程门数。重修考试无缓考和补考,学生申请重修后无故不参加重修考试,按“旷考”处理。

3.如因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变更,原课程不再开设,学生需向原课程开课单位申请,经批准后可申请重修相近或相似课程。

4.重修考试原则上跟随当学期课程开设班级进行。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督促相关学生(尤其是应届毕业生、拟申请结业换毕业及拟申请学位补授的往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报名,避免发生漏报、错报等现象,并做好报名资格审核以及相关课程重修落实等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事务部联系。联系人:刘老师 0516- 68161056

                                   

教学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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