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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文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次数:22862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51号令)、国家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号)以及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苏语函〔20203号)等文件精神和学院语委工作计划,我院将组织2023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时间

报名对象:全院在籍在校学生。

报名时间:202356-8日,8:00-24:00

二、测试地点和时间

测试地点:双创楼5楼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

测试时间:根据测试计划(详见附件1),各学院学生有两个时段可供选择,测试时间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三、相关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等文件(苏价费〔2004104号、苏财综〔200429号)规定,测试相关费用:在校生25元。

四、报名流程和测试流程

1.报名流程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网址:https://bm.cltt.org。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证书邮寄、成绩查询,均可在报名系统完成(详见附件2

2.测试流程

根据国家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要求,从202341日起,测试流程为:候测->头像采集->测试->离开考区(详见附件3)。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网址报名,报名系统在报名结束后立即关闭,无法补报。

2.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自行打印),否则不予测试。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超过30分钟作为弃考处理,测试费不予退还。

4.考试严禁作弊及代考,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测试成绩及一年内的应试资格。

六、其他

1.毕业班学生纸质证书领取方式建议选择邮寄,其他学生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

2.依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51号令)第十五条明文规定,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登录报名网站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www.gjzwfw.gov.cn)下载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客户端、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均可查询普通话电子证书。

3.联系方式:语委办郑老师 18361571999

 

         附件1:2023年春季普通话测试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2: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流程.pdf

附件3: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doc

 

教学事务部

2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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