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6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江苏)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5-12-21  浏览次数: 4297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等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学制及招生计划

四年制本科,2016年面向江苏省计划招生50人(文理不限)。

三、学费

16500元/生•学年。

四、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1.已参加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并持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放的《2016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

3.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和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

五、报名及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我院从2016年起对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校考,考生专业成绩将使用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考试成绩。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以联考组织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公告为准。

2.考试内容:联考考试科目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300分。

①笔试科目包括影评写作和故事创作,满分为200分。影评写作和故事创作各100分。

②面试科目包括才艺展示和综合素养考察,满分为100分。其中,才艺展示20分,综合素养考察80分。

六、文化考试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全国统一高考文化分和省联考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按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学生毕业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颁发国家统一印制和承认的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多种奖学金,获奖面达45%。

2.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6)80270222、80270218、83403587

咨询网址:http://kwzs.jsnu.edu.cn

学院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内)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