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保障校园交通安全、有序,切实维护师生人身交通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
(一)院内上下学的同学应尽量行走人行安全通道,禁止
占道一字并行,不听劝阻者给予违规登记。
(二)禁止学生在院内驾驶“三无”机动车辆(含摩托、
燃油助力车),违者除查扣车辆外,对驾驶人进行相应处理。
(三)禁止学生校内外搭乘黑车,违者造成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学院将专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监控抓拍和证据固定,对
情况严重者将进行相应处理。
特此公告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