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转本”申请课程免考的通知
09和10级“专转本”各班级: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凡在专科阶段已学过的考试课程,考试成绩在85分(含85分)以上,且学时和学分相近(学分差不超过0.5学分,学时差不超过4学时)且使用高等学校(非高职高专和电大)教材可申请免考,其免考申请不多于2门;请各班级学习委员和班长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到教务部集中办理(过期不予理)。
一、时间安排
第15和16周星期三和五(下午2:30至5:00)
二、报送材料
1.个人申请(含班级、姓名、学号、专科毕业学校、免考课程、专科所用教材和出版社名称、成绩等)
2.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系办主任或班主任盖章)
3.专科使用教材(原件)、本科教材(原件)
三、办理地点与联系电话
办公楼216 0516-83403591\80270219
教务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