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和11级“专转本”各班级: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凡在专科阶段已学过的考试课程,考试成绩在85分(含85分)以上,学时和学分相近(学分差不超过0.5学分,学时差不超过4学时)且使用高等学校(非高职高专和电大)教材可申请免考;专科阶段连续多学期开设的课程成绩均在85分(含85分)以上方可申请免考,其免考申请门数不多于2门。本科阶段连续多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得申请免考。请各班级学习委员和班长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到教务部集中办理(过期不予理),不接受个人办理。
一、时间安排
第15至16周的星期三和星期五(14:30至17:00)
二、报送材料
1.个人申请(含班级、姓名、学号、专科毕业学校、免考课程、专科所用教材和出版社名称、成绩单等);
2.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系办主任或班主任盖章);
3.专科使用教材(原件)、本科教材(原件)。
三、办理地点与联系电话
办公楼216 0516-83403591、80270219
教务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