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南校区各楼宇名称的管理,方便广大师生的使用,现将南校区各楼宇号码编排公布如下:行政办公楼——11号大学生餐厅——12号文科实验楼——13号综合教学楼——14号自公布之日起,全院文件、通知、宣传资料等有关南北校区楼宇的名称按照编排的相应楼号使用。 科文学院后勤事务部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