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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钱波、汤淼两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来源:科文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31 浏览次数:2430

钱波,男,江苏无锡人,系我院2015级财务管理专业学生。2018227日至今,该生一直未来院报到,且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学院多次联系本人未果。与其家长沟通,家长称其身体原因不能返校,但拒不提供病例及相关证明,后表示退学,但未如约来院办理。

汤淼,男,江苏邳州人,系我院2014级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生。2018227日至今,该生一直无法取得联系,且实习期已结束,仍未返校。期间,学院多次联系其家长,要求来院办理相关手续,均未果。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和《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教学活动的,应予以退学。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钱波、汤淼两位同学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即日起201866日止。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向科文学院院长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16-80270365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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