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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25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来源:科文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06 浏览次数:101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 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计划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学校代码:1892

办学性质:民办,省属

办学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潘安湖科教创新区学院路1

二、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及录取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

四、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苏财综〔2002162号)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为1000/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苏价费〔2006319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6—68161111

监督电话:0516—68161096

学校网址:http://kwxy.jsnu.edu.cn

招生网址:http://kwzs.jsn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潘安湖科教创新区学院路1号,邮政编码221132

六、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2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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