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公布科文学院南校区楼宇号码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04 浏览次数:2807

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南校区各楼宇名称的管理,方便广大师生的使用,现将南校区各楼宇号码编排公布如下:

行政办公楼——11号

大学生餐厅——12号

文科实验楼——13号

综合教学楼——14号

自公布之日起,全院文件、通知、宣传资料等有关南北校区楼宇的名称按照编排的相应楼号使用。

 

科文学院后勤事务部

12月4日

 

点击查看原图

点击查看原图

 

点击查看原图

 

点击查看原图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