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学务部 发布时间:2008-09-05 浏览次数: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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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各系: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科研水平和实践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创新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科文发 〔2006〕24号文),经研究决定,开展科文学院第六届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要求 学生科研应围绕所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选题,鼓励学科交叉和边缘性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前瞻性或应用价值。 二、立项程序 1.全院在籍学生根据所学专业、爱好特长及研究能力,个人或多人联合申报科研课题,学院提倡团队研究方式。 2.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的课题进行论证、初评。 3.评选出优秀课题参加校学生科研课题立项。 三、课题立项经费 本次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由学院根据课题情况确定资助额度,学院资助的课题,在通过结题检查后发放资助经费并颁发证书,未通过检查的课题不予资助、不发证书。有条件的系根据需要可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 四、课题成果要求 论文类课题成果原则上要求在省级刊物发表,也可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等发表,科技类课题成果经由专家组鉴定达到一定水平。 五、课题立项时间和完成时间 1.9月16日前学生申报科研课题。 2.9月18日前各系将有关材料报学务部学生教育管理中心。 3.获得立项的科研课题应在2009年4月底前完成,确需延长时间的必须于2009年5月底前完成。 1.课题完成后,成果获得国家专利或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正式发表,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2.课题研究成果可以参加我院将于2009年5月举办的大学生创造成果展评。 七、有关要求 1.开展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工作是创新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系应在总结前五届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学生申报科研课题,确保课题质量。 2.课题申报人只能为一人,其他人为合作者且合作者一般不超过3人。申报人应科学命题,直至结题不得随意更改课题名称或合作者。 3.各系要把开展学生科研工作作为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并以此为契机培养学生勤恳诚信治学的态度。教育学生要认真、严肃对待科研工作,坚决杜绝拷贝、抄袭现象,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或独立完成),根据创新的原则和研究的规范化要求,按期独立完成课题,立项课题完成后,论文作者或发明专利人必须是学生,指导教师不能是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 5.各系应要求学生认真填写申请表,学生申报科研课题必须有指导老师,申请表填写不规范、不符合要求或无指导老师意见一律不予立项。 6.每系申报课题不少于15项,各系应认真初评,将《徐州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学生科研课题汇总表》(电子格式请到旧版科文学院网站下载)于9月18日前报学务部学生教育管理中心,同时将《学生科研课题汇总表》电子稿发邮件至xwb@xznu.edu.cn。申请表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如手写请用黑色水笔,字迹要工整;如打印请适当选择字号,不要改变原有格式,用A4纸反正面打印。 附件: 1.徐州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doc 2.学生申报科研立项课题汇总表.xls 科文学院学务部 二○○八年九月四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