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张璐月发布时间:2022-04-19浏览次数:15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掌握我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持续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做到对学生心理危机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做好心理站站长调整工作,及时将新任站长信息上报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备案,共同构建四级网络预警机制,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学院根据学院自身特点积极构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建立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档案库,定期组织或参加相关培训,保障网格化管理效度。

三、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工作,完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信息周报、月报机制。辅导员老师要深入到学生中,通过主题班会、谈心谈话等途径和方法,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带领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共同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四、各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周报制、月报制度采用逐级上报的形式,心理辅导员向所在二级学院领导汇报本学院学生的心理健康整体状况,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在最近一周、月内有无明显的、较为强烈的心理波动,有无较为明显的心理异常表现,是否发生可能引起剧烈心理变化的心理危机事件等,尤其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五、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填写《科文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周报反馈表》(附件1)、心理站存档,每周五下午报送至院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6674248@qq.com),中心将进行统一汇总,备案。

六、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在汇总《科文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周报反馈表》的基础上形成《科文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报反馈表》(附件2),统一汇总、存档、并于每月29日前报送至院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6674248@qq.com),中心将进行统一汇总,备案。

七、突发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理,请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处置工作流程的通知》(科文学发〔2021〕80号)执行。

 

附件:

1、《科文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周报反馈表》

2、《科文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报反馈表》


科文学院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