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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党建工作创新及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09 浏览次数:3722

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党建工作创新及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师大委〔2015〕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各党总支(支部)开展“江苏师范大学2015年度党建工作创新及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创建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不断推动我院党建工作创新,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党建工作的新经验,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特色化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党建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申报范围

党建工作创新项目以各党总支(支部)为单位申报;

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以各教工党支部为单位申报。

三、立项要求

党建工作创新项目拟推荐立项1项。项目建设须围绕当前高校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学院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重点,以“党性铸魂”党建品牌为主线,开展以理想信念“铸魂”、作用发挥“铸魂”、实践服务“铸魂”、成长成才“铸魂”等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活动。开展的创新项目应是在全院党建工作实践中富有创意、特色鲜明、具有品牌带动效应的新探索、新做法、新经验,能体现党建工作的组织创新、方法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等。

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创建项目拟推荐立项1项。示范点的创建须对应“六好”党支部的建设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1),紧紧围绕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师生、服务党员的要求,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专业特点,有选择性地确定创建项目、创建措施和创建方法,开展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引领性的特色创建活动。

 四、实施步骤

1.项目申报(2015年10月12日前):各党总支(支部)设计项目方案,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创建项目申报表》(附件3),报送院党务办,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352967954@qq.com 。联系人:吴鸿,联系电话:80270217 。

2.项目遴选(2015年10月15日前):院党委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推荐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3.项目实施(2015年11月—2016年11月):获得学校立项的党总支(支部)按照制定的项目方案认真实施,抓好每个环节,确保项目质量。校党委组织部定期检查、督促项目开展,并于2016年6月开展中期检查。

4.项目验收(2016年11月底):获得学校立项的基层党组织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五、经费支持

学校将对立项后的党建创新工作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分别给予2000元、4000元经费支持,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创建项目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项目启动时分别先行拨付一半经费,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经费。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支持。活动经费开支本着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出具由基层党组织盖章确认的费用支出清单。对于因故中断而取消的项目,将收回相关经费。

附件: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建设基本标准(试行).doc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江苏师范大学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创建项目申报表.doc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委员会

2015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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